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通过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近日,山西省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及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方案》好多牛,明确山西将逐步构建覆盖全省全品种全过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方案》提出,到2025年12月31日,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100%(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
《方案》明确,全省各统筹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2025年3月15日起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并向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自2025年4月15日起、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自2025年5月15日起、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自2025年6月15日起,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全流程采集上传药品的购进、使用、库存以及追溯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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